全校师生:
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江苏大学研究生转专业(领域)暂行管理办法》(江大研字(2018)07号)等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,导师同意,相关学院初审,研究生院审核,批准李兴家研究生的转专业申请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。
公示期间,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(实名)向研究生院反映,联系电话:0511-88780089,邮箱:yjspy@ujs.edu.cn。
研究生院
2021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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